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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草案)研讨会——新疆房地产商会2017年第三次理事会议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18-09-29 阅读量:1181次 发布者: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第139号政府令)、《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学习近期出台的最新相关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第139号政府令)、《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学习近期出台的最新相关政策文件。新疆房地产商会于8月28日下午在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阳光恒昌·万象天地学术厅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理事会议,50余家房地产企业共68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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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由新疆房地产商会秘书长吴丽娟组织大家学习了最新政策文件及相关附件,加深了房地产企业领导对最新政策文件的理解和认识。


      会议重点学习、讨论、研究了《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各与会人员讨论十分热烈,并对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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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大家一致认为应该在实施细则完善成熟之后再执行,另就《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草案)中每笔预收款40%资金留存作为重点监管资金的规定,大家认为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复杂性、持续性、多变性、不确定性,建议重点监管资金比例要调整下降,扩大非重点监管资金,缩小重点监管资金比例。

     会议就《新疆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建议讨论,针对条例中车库权属问题、交付问题、水电费收取等实际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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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房地产商会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新政办2017年7月6日印发的《2017年乌鲁木齐市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方案》以及在此次乌鲁木齐市老城改造项目过程中针对拆迁户的嵌入式居住奖励7项优惠政策进行了学习。

      最后,新疆房地产商会名誉会长陈代元就新疆房地产市场的未来走势进行了分析,为各会员企业在后期项目开发过程中提供了有益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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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房地产商会会长办公会议

     8月29日上午,新疆房地产商会领导在会长单位大成国际26楼会议室召开了会长办公会议,新疆房地产商会会长唐恒志、执行会长闫寿图、名誉会长陈代元、秘书长吴丽娟、常务副会长邢鹰、会员马春、丁超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办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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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新疆的具体情况,对《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草案)进行了逐条讨论,对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梳理,形成了初步意见稿。

          于2017年8月31日早晨10:00,新疆房地产商会执行会长闫寿图及秘书长吴丽娟前往房产局对《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进行上报,闫会长就商会修改报告中调整的地方认真详尽的从管理、执行、及企业多个角度为房产局领导作了解释汇报。最后,房产局领导对新疆房地产商会给予了肯定,一再表示以后房地产商会与房产局要多沟通交流。





本文关键字:《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草案)研讨会——新疆房地产商会2017年第三次理事会议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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